本报讯(记者 肖娟 通讯员 何珊)第三方理财成为市民补充理财的渠道,但其风险也日益凸显。6月底,保险监管部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其业务人员参与销售非保险类理财产品行为进行全面自查,着力规范和清理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行为。
第三方理财本来是指那些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一般不代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投资者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但是,由于发展迅猛,这种在欧美发展了多年的理财模式在国内却良莠不齐,亟待进一步规范。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目前第三方理财潜在风险很高,消费者对潜在风险的识别能力尚不到位,因此自身要有防范意识。
一是要警惕收益率过高的产品。高收益伴随高风险,这是投资的基本规律。如果遇到一个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远远高于定期保险投资工具,购买门槛又很低,且销售人员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时消费者就要小心了,避免掉入“财富管理”陷阱。
二是要考察所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和销售人员的资质。如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员的代理权限是保险产品,对于近年来在第三方理财机构热销,同时也引发不少纠纷的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理财产品等是无权销售的。若有人以保险公司的名义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那么消费者只需致电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即可核实销售人员的身份和产品的真实性。